各相关投标人:
2025年度工商业用户侧储能工程总承包单位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SITC-******)于2025年1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发出招标公告,现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答疑统一回复如下: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5000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10%。
违约金过高,是否可将每日5000元违约金修改为1000元?(15.2.3(1)同步调整)
答复: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签约合同额的1%、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签约合同额的:10%。”
二、10.1.2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承担违约金。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两条款中,是否可增加:因发包人不按时竣工验收、办理工程接收证书、逾期接受工程,导致承包人额外支付保管费、维护费、工人工资的,发包人应予赔偿。
答复:修改为“发包人逾期30日之内,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逾期30日,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银行转账、保理等方式支付。采用保理支付时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贴息及手续费,保理期限为一年期。
******银行转账?
答复:不作调整,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拟签订合同草案执行。
四、本统一回复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2267号海发大厦
联 系 人:唐经理
电 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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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号楼2411室
联 系 人:于华
联系电话:0532-******、******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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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