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名称:******管理局
二、合同名称: 青岛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FCG******10
四、项目名称: 青岛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管理局
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12层D座12A01
联系方式: ******
六、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七、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八、验收意见: 经初步验收,该工程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符合承建合同要求。综上所述,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