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河口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河口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向公众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河口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胶州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如意湖南北两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140.77公顷,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湿地植物群落恢复工程,包括陆域植物恢复和水位变幅区水生植物恢复,总恢复面积140.7663hm2,同时开展湿地生态护岸建设,设计生态岸线总长15.23km;2)开展湿地生境及栖息地条件改善工程,湿地地形改造面积140.7663hm2;3)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工程,主要为各湿地水系水域底栖动物以及鱼类种群构建,投放水生动物12245k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