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银行辽宁省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银行辽宁省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BOC-0000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定1家供应商为辽宁省分行本部提供食堂服务运营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预算金额******元(含税)。根据实际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1.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4.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25%)、服务部分(25%)、价格部分(50%)等。
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终止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高级厨师具备有效的高级厨师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未被宣告破产。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在线购买
售价:500.00元
本项目为线上+******银行智慧采购平台(网址:******/pcm#/first-page)的注册,并结合《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试行版)v1.2》完成采购文件的领取以及应答文件的递交(平台上传+纸质文件递交),详见附件。
以上两个平台供应商均完成操作,才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5日13:30-14: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在开标会议当天自行携带电脑进行签到解密操作(建议携带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现场不提供网络以及备用电脑。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4-******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46楼其他;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毕强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679(标书费(电汇)及保证金汇款唯一账号)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