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后,需方每月向供方提供材料计划,供方按计划供货。2、供货有效期三个月,需方按照供方实际供货金额结算,超出三个月终止合同。3、供方将材料送达需方要求地点,验收合格后提供实际供货的全额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物资送货清单》;提供《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单》、《设备材料质量验收单》、《现场材料使用凭证》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合同总价款的3%留作质保金,质保到期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外,无质量问题,提供《设备材料运行正常确认证明》后一次性付清。如供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提供所需的发票,需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方不得以需方逾期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如供方向需方提供虚假发票,每发生一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需方损失。4、需方施工余料,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做好退库工作。5、备品备件供方根************集团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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