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2〕2号)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人民政府批复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审查。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划定成果主要内容予以批后公布。
一、概念定义
海岸建筑退缩线,包括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以下简称“核心退缩线”)和海岸建筑一般控制线(以下简称“一般控制线”)。核心退缩线指以海岸线为基准,除特定开发活动外,禁止或限制建筑活动的界线;一般控制线指为控制建统物的高度、密度、体量和容积率等而划定的界线。海岸线与核心退缩线之间的区域为海岸建筑核心退缩区,核心退缩线与一般控制线之间的区域为海岸建筑一般控制区。
二、适用范围
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和实施范围为青岛市管辖海岸线向陆一侧的海岸带区域,不适用于海岛。
三、成果主要内容
划定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形成海岸建筑核心退缩区面积约326.59平方千米;划定海岸建筑一般控制线,形成海岸建筑一般控制区面积约445.11平方千米。
四、管理要求
参照鲁自然资发〔2022〕2号文件执行。
五、主要图纸
附图: